1936年美國舊金山華僑回國證明書 : 這是一份1936年由舊金山中華會館發出的華僑相當于路條的證明文書。全文如下:“美國舊金山中華會館發給華僑回國證明書。事茲有舊金山華僑朱錦羨遵照廣東僑務委員會改善關卡檢查歸僑行李提案請求發給回國證明書合行發給敬希沿途關卡于以便利此證.以下是計開姓名、籍貫、職業、年齡、身高以及當事人的照片,并蓋上金山領事館的足有二寸丁方大的方型大印。簽發的領事名叫朱錦羨;具體時間是民國二十五年7月10日。與此證明同時簽發給當事人的,還另有一份英文文本(STATE OF NORTH BORNEO),也貼有照片。這是發給當事人在僑居國進出境時用的護照。該證明是用鉛字在白紙上統一印制的,可見當時的歸國華僑,都辦理了同樣的手續。華僑回國探親有了護照也不行,還得打路條,這說明當時國內環境復雜、道路不靖,說不定還會有官府、路霸從中作梗,這路條是讓華僑與當地的衙門打交道,作護身符用的。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中國的外交部門從保護華僑的利益出發,為他們想得很周到。由此聯楊到,臺山在歷史上是著名的僑鄉,出外謀生的臺山人很多,而早期的許多中山籍外交家如容閎、鄭藻如等,在維護華僑權益方面都人了不少工作,有相當出色的貢獻。在他們的啟蒙和影響下,臺山華僑的自我保護意識也比較強,懂得要求領事館給予他們簽發用于與國內的“文武官員”打交道的證明,這件實物的保存至今,就很有力地說明了這一點。 |